評估障礙狀況與樂器選擇

我接觸過學習音樂的身心障礙孩子有:肢障、視障、自閉、聽障、智障、學障、情障

 

依照每一個孩子的障礙情況並不相同

以下將以樂器操作性質及障礙類別型態做幾個區分:

1.弦樂

 

 

 

所需基本操作能力

(1)有節奏感

(2)手部精細動作至少要能夠單獨控制每根指頭上下

(3)左右手能同時做出不一樣的動作

(4)能夠忍受身體不同姿勢擺位的動作至少3分鐘以上(例如:用下巴夾住小提琴)

成功之案例樂器

小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大提琴

2.鍵盤樂器

 

 

(1)有節奏感

(2)手部精細動作至少要能夠單獨控制每根指頭上下

(3)身體不同姿勢擺位較差者可以考慮鍵盤樂

 

電子琴、電鋼琴

鋼琴、口風琴等

3.管樂

 

 

 

(1)有節奏感

(2)嘴巴能有噘嘴吹氣動作(例如:含著吸管吹氣)

(3) 手部精細動作較差者可考慮吹管樂器,但仍需要單獨控制指頭上下

薩克斯風、陶笛、

直笛、長笛

 

4.打擊樂

 

(1)有節奏感的孩子即可學習

爵士鼓、太鼓

木箱鼓

   由此可見,以樂器操作的性質來分析,從難到簡單是弦樂->鍵盤樂->管樂->打擊樂

有時候看到肢體上各方面都很好的孩子,只學了打擊樂跟著團體班敲敲打打,可惜了

有時候看到有所不便,卻又硬被家長拖著學習剛好是自己最難克服的樂器種類,

實在是評估者評估不當。若孩子的能力介於兩者之間,可引導孩子表達興趣、喜好

或依照孩子的個性做抉擇。別忘了~天底下不會有沒用的小孩,放對地方,就是天才。

 

  身心障礙的孩子因為學習總是會受到障礙的限制,

不論是操作上、閱讀能力、記憶力、學習力、專注力,因這些限制造成學習時間拉長

本來正常同齡的孩子需要一年的時間,身障孩子可能需要兩年、五年,或甚至十年...

才能達到同齡孩子的水準或技能。在這裡,我們不是要跟別人比,

而是學習自己的一技之長,將這項技藝學習起來,而非玩玩就好。

既然我們需要的時間比別人長才能夠完成,那就要早點開始,並且持之以恆。

 

  所以,正確的評估身心障礙孩子適合的樂器是很重要的,

「父母」沒辦法陪伴孩子一生,但是「興趣」可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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